Apocalypto

一直以来,提起Mel Gibson我首先想到的——也是唯一能想到的——就是Brave Heart,但是,从今天起,这个人的名字将会与另一部了不起的电影联系起来,那就是Apocalypto(启示)。

我判断好电影的标准很简单:首先故事要有意思,第二故事要讲得好,至于是哪个导演什么演员不论,有没有满城的大波波都没关系。Apocalypto是一部好电影。很久很久都没有看过这么好看的电影了,两个小时之中我连眼睛都不愿眨一下,在整个过程中我一直感到紧张和恐惧——一种发自内心的原始的恐惧。好电影正如电影宣传语所言when the end comes, not everybody is ready to go。

不像Brave Heart记述的是苏格兰人争取自由的波澜壮阔的史诗,Apocalypto看起来就像一件小事:一个勇敢的人奋力求生并拯救妻儿的故事,或者说,从更“宏观”的角度,一个“部落”被一个文明程度更高的“部落”消灭的过程中的一段小插曲。

这是一部男人的电影:他们是猎人,他们是父亲,他们是丈夫,他们是战士,他们是俘虏,他们是祭品,他们是尸体,他们是英雄,更重要的,他们是人。英勇的男主人公也是个人(顺便说一下,这位的长相酷似Ronaldinho),他拼命求生,逃脱之后并没有做出拯救族人的壮举,而是力保自己的妻儿,最后一起消失在丛林中。

据说这部电影播出后受到一些批评,指责它“诽谤”玛雅人——过分血腥和野蛮,不过,我倒认为电影表现得恰如其分,在那个时代和那种环境下的生活——或者说,生存——就应当是那样的。而且,克里特岛上也已经发现了那里可能曾存在人祭的证据,玛雅人又何必装清纯。

Gibson在整部电影所体现的思想和我对于人类和历史的看法是一样的:作为一种动物,人只有两个目标——生存和繁殖,而社会的作用只是为了满足这两个功能。在电影中,那个小部落平和幸福的生活正是基于这种简单,而玛雅人在庞大的金字塔和复杂残忍的祭祀后面则是太多的期望不安和恐惧。但事实是,后者取代了前者,直到他们再次被带着更多期望来的欧洲人所取代。

其实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于同一个事物的看法都是不同的,哪怕是一部电影,但我相信有一点会是相同的——就是Apocalypto是一部好电影。不信?那你就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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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结束了。

值不值当,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如果你不服,如果你有遗憾,如果你觉得不甘,下回请早吧。但是,我真的希望你离开的时候能笑一下,然后保持住。

一路走好,后会无期。

星巴克 vs ???

星巴克是不是应该从故宫搬出去?这场纷争据说起源于央视某著名主播的个人blog,他以一个普通的星巴克的顾客的身份写道,星巴克在故宫——国家标志性建筑——内的存在“不是全球化,只是糟蹋中国文化”,星巴克应该立刻从故宫滚出去!(注:这并非该主播的原话,原话应当要彬彬有礼得多。)此言一出,星巴克这家门店立即成为整个国家舆论风暴的中心眼(之一),很多很多人似乎恨不得立即把它吹得无影无踪,越远越好。这个国家的网络世界喧嚣惯了,再闹一点本也不妨,不过现在似乎连故宫也真的开始考虑要不要把星巴克扫地出门了。这回玩笑开大了。

星巴克为什么应该从故宫搬出去?我对星巴克没什么情节,有生以来只进过两次星巴克,但是我并不介意它的存在。事实上,据我所知,故宫里的这家星巴克已经存在六年,店面也是前所未有的低调,不显山不露水,连个招牌都不敢正大光明地出来和人打招呼。由此看来,星巴克自称对当地历史和文化的尊重以及“为让这家店适应紫禁城的环境作了认真的努力”所言非虚。而且,另外有些事实可能一些网络人民骂人时太匆忙没顾得上看:在故宫里出现得最多的洋商标是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他们赞助了故宫内的指示牌;故宫里还有另一家咖啡馆——提供所谓的法国咖啡,不过疑似中国人所开;故宫内还有不计其数的小摊小贩——他们卖依云卖康师傅卖纪念章,也卖咖啡(啧,还是雀巢的。)。这样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偏偏星巴克应该搬出去呢?就因为他不是黄皮肤黑头发?如果真是想恢复故宫神圣纯洁的本来面貌,okay,请所有的商人们退场吧,包括星巴克,这样大家都没话说,不然,我很难不把这种行为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挂上钩。我可能说得过了,可主播大人也言重了。我不认为这一家星巴克会成为所谓的西方上流社会的中国笑柄,如果真有笑柄也是这件事情本身(而且,就算是洋人们的“笑柄”又如何!)。那天长盛在节目里对此事只说了一句话,但我认为一语中的,他说这其实就是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的问题,如果是强势文化,自然就会宽容一些,如果是弱势文化,自卑感稍重,也就特别易怒,喜欢寸土必争,那小肚鸡肠一些也可以理解了。(注:此非原话,请领会精神。)

如果再往深里说,当初星巴克是怎么进来的呢?难道是趁着夜黑风高翻墙入户?你们当初容许在故宫里开商铺,放星巴克进来时是如何考虑的呢?这不是新问题,这就是我们做事的风格。至于所谓为什么法国的罗浮宫、英国的白金汉宫不会有星巴克的问题,借用一下闾丘露薇的话来说,“这是因为,在那里,根本没有铺位出租这一说。如果我们现在把在故宫的星巴克的存在,责任全部推在了星巴克的头上,我总觉得,这有点点不太公平。毕竟星巴克没有强行侵占这个地方,他们也是按照规定,付了租金,签署了合约的。”

所以,我不认为这个星巴克有必要因为这个原因滚蛋。

$ 1.10

我说,成为一个blogger可以有很多理由,但没有一个和钱有关(参见关于)。我不太确定这种说法能不能站得住脚,尤其是当一个声称non-profit的blogger把Google发的小广告贴得满墙都是的时候……好吧,让我们坦诚一点,如果一不小心天上掉下钱来,我不介意他们砸到我的脑袋上。

运气太糟,我还真被砸了一下。今天无意中查看了一下AdSense的记录,发现现在帐户上居然有了 $ 1.10。gosh,我的第一个一美元,赚到了!

我不嫌它少,也不担心人民币的不断升值,我很高兴。高兴不是因为 $——事实上,这还只是个数字,并不是真正的财富——而是因为这是我的第一个一美元;还可能是因为这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太漫长了——太难得到的东西终于到手时会让人有加倍的成就感,不管事实上他是否真的需要这个东西:从零开始,不记得什么时候有了第一个美分,之后大约一年的时间里都没有一个数字敢站到小数点前面来,今天,英雄终于出现了,看,小数点前面威风凛凛地站着一位自然数……虽然瘦了点;还有,躲在这个增长缓慢的数字后面的,是那些关注我的朋友以及那些路过的朋友,尤其是那些点了广告的朋友——你们的上帝之手哟!正如我最开始所说的,我不是黄蓉不是徐静蕾不是黄健翔,我不会写新闻不会写绯闻不会写¥◎#%(!※%,但是你们还是来看我(走错门的也算),我真的很感谢(尤其是那些点过广告的,再次强调一下哈)——更是佩服^$^

最后,没什么可说的了,恭喜发财!

我偏向哪种人际交往类型?

我偏向哪种人际交往类型呢?刚刚在psychologies(心理月刊)上做了一个测试。如果我真的像答案说的那样,那我就找到了为什么我如此不擅交际的部分原因,但是,我真的是这样吗?

测试结果:

理性型

你与人交往最大的特点就是充满理性,永远有道理,却缺乏感情。你善于分析事物和细节,满口理论和道理,却让人感觉像电脑一样冷冰冰的缺乏感情。在人际交往中,你具有一定的责任感,但却忽视他人的感受,也不轻易流露自己的感受。常常给人严格、沉闷的印象,有时在人际交往中显得较退缩和自我,不够热情主动。

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和热情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第一步。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有时候一句温情的话语或一个真诚的动作,会比千万句冷冰冰的道理更能打动和说服他人,帮助你建立良好的人际沟通关系。建议你改“没有人情味”为“先动之以情,再晓之以理”,这样会让你在人际关系中扬长避短,既发挥你的理性之智,又体现你的感性之情,成为一个受更多人欢迎的人。

感兴趣的话,不妨一试。你偏向哪种人际交往类型?